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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開啟Pay吉小幫手
立即綁定五倍券
您好!我是Pay吉小幫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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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####Description########
| 活動時間 |
########EventDateBegin######## - ########EventDateFinal########
美麗華20週年慶! 攜手台灣Pay購好康
美麗華百樂園會員出示「台灣Pay」付款條碼進行支付,並符合活動條件即可兌換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。
| 活動時間 |
2024/10/02 - 2024/11/20
| 活動地點 |
美麗華百樂園指定活動櫃位(詳美麗華百樂園官網及館內公告)。
| 活動對象 |
透過參與金融機構「行動銀行」APP或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於活動地點消費,並出示「台灣Pay」付款條碼(金融卡/帳戶/信用卡)進行支付之美麗華百樂園會員(以下簡稱用戶)。
| 活動內容 |
美麗華百樂園會員於活動期間於活動地點消費,出示「台灣Pay」付款條碼進行支付(金融卡/帳戶/信用卡),並符合下列活動條件即可兌換「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」:
(一)第一波活動:「邊花邊省! 會員專屬化妝品預購」
用戶於2024年10月2日起至同年10月8日止,至館內指定化妝品、香氛活動櫃位單筆消費滿新臺幣(以下同)3,000元(含)以上,即可持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電子會員、當日發票及消費明細,至贈品處兌換「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」乙份。
(二)第二波活動:「伴行美麗華20歲,全館大優惠!」
用戶於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,至全館指定活動櫃位單筆消費滿3,000元(含)以上,即可持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電子會員、當日發票及消費明細,至贈品處兌換「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」乙份。
(三)活動期間內每用戶每日僅限兌換「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」乙份,每用戶於兩波活動合計最高可兌換五份為限。第一波活動限量回饋666份(如未用盡,將併入第二波活動),第二波活動限量回饋1,000份,本活動限量回饋總份數1,666份,如達回饋上限,即停止兌換並公告於美麗華百樂園贈品處、官網及一銀官網。
活動辦法
來摩曼頓升級運動Pay備,立享折扣好優惠! 主視覺

參加台灣 Pay筆消費再享 2% 等值紅利點數回饋活動之使用金融機構限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兆豐銀行及臺灣企銀,各金融機構回饋條件限制等活動辦法詳情,悉以前述各機構官方網站公告內容為據。

透過「行動銀行」APP 或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 之參與機構如下,如有更新則以「台灣Pay」官網(taiwanpay.com.tw)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(一)信用卡:土地銀行、臺灣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兆豐銀行、臺灣企銀、上海商銀、遠東銀行、陽信銀行、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,計 13 家金融機構。
(二)金融卡/帳戶:
1.「行動銀行」APP 之參與機構:
土地銀行、臺灣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上海銀行、高雄銀行、兆豐銀行、農業金庫、臺灣企銀、台中銀行、京城銀行、華泰銀行、陽信銀行、板信銀行、淡水一信、台中二信、三信銀行、農金資訊(農漁行動達人)、中華郵政、元大銀行、永豐銀行(大咖DACARD)、玉山銀行(玉山Wallet)、台新銀行(Richart Life)及將來銀行,計26家金融機構。
2.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 之參與機構:
土地銀行、臺灣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上海商銀、兆豐銀行、臺灣企銀、新光銀行、基隆一信、基隆二信、淡水一信、新竹一信、新竹三信、彰化六信、高雄三信、花蓮一信、花蓮二信、農金資訊、中華郵政、南農中心、南資中心,計23家金融機構。
(一)本活動限美麗華百樂園會員當日使用台灣Pay單筆消費滿新臺幣3,000元(含)以上,即可持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電子會員、發票及消費明細至贈品處兌換「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」乙份,符合活動資格之用戶將由系統發放【美麗華300元電子商品券】至該用戶之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 >電子商品券內,限消費當日兌換,逾消費當日兌換者恕不補發。
(二)當日消費累積金額已達回饋上限者,其超過之消費金額無法累積兌換,亦不得與各銀行滿額禮、分期、紅利折抵或其他促銷活動合併使用。
(三)本活動用戶結帳金額以美麗華百樂園計算金額為準,且須全額使用「台灣 Pay」進行支付,整筆交易金額不得拆帳,若因付款失敗、交易取消、退貨、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消費款項時,該交易將不列入活動計算範圍。
(四)本活動將依符合活動資格用戶交易時序核算活動兌換資格,本活動限量回饋總份數1,666份,如達兌換總份數上限,停止兌換,並公告於活動主辦單位官網及美麗華百樂園館內,不另行通知。
(五)本活動不適用之櫃位:非美麗華百樂園發票或指定櫃位,詳情以美麗華百樂園官網及館內公告為準。
(六)用戶使用【電子商品券】應遵守美麗華百樂園使用規定辦理:
1.電子商品券限美麗華百樂園消費使用,每次消費折抵時,須出示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電子會員方可折抵,非上述方式恕不抵用。
2.電子商品券每次折抵金額以300元為單位,未達最低消費門檻300元時無法使用;電子商品券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,亦不適用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條款相關記載之規範,恕不列入停車折抵計算。
3.本活動發放之電子商品券使用期限至114年5月19日24點整,如逾期、遺失、毀損不得要求掛失、補發及抵用。
4.因電子商品券為無償取得之贈品,兌換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;如經抵用且在使用期限外退換貨,一概不予返還,視同作廢。
5.如有交易取消、退換貨或其他原因退還消費款項時,須持原電子商品券至原櫃位進行退換貨並退還電子商品券;如無法退還,須就差額部份以現金補足。
6.美麗華百樂園保留電子商品券相關內容修正或終止之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依其美麗華百樂園官網及館內公告為準。
7.「美麗華百樂園」APP 限以智慧型手機下載,作業系統須更新至iOS12.0以上版本或Android 5.1以上版本。
一、各參與金融機構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並未介入商品、服務之提供或交付、或商品服務買賣等實體法律關係,不負擔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,相關商品退換貨或瑕疵擔保所衍生之爭議事宜,用戶請洽美麗華百樂園尋求解決。
二、主、協辦單位就用戶之資格,交易成功與否等,保有審查之權利,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,主、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,追回所核發之電子商品券,請求損害賠償。
三、用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,皆以主、協辦單位電腦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。
四、對於以偽造、詐欺、冒名或拆單等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受領回饋之用戶,經查證屬實,主、協辦單位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,並得依法對該用戶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。
五、用戶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主、協辦單位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並遵守【個人資料保護法】相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美麗華百樂園館內公告或主、協辦單位活動網站為準。主、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,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。無須另行通知。
七、主辦單位:美麗華城市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美麗華百樂園)、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     協辦單位: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
     執行單位:奧美公共關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     連絡電話:美麗華百樂園(02)2175-3456
               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(02)2173-2999
               【活動相關】台灣 Pay 活動小組(02)7745-1518(週一至週五 10:00~18:00)

謹慎理財信用至上:各金融機構其信用卡循環利率,預借現金手續費或其他相關費用等資訊,請至各該金融機構官方網站查詢。